question-icon 劳动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我在工作中跟公司产生了矛盾,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想了解一下面对劳动纠纷,都有哪些处理途径呢?哪种途径可能更适合我这种情况,能有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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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纠纷,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当遇到劳动纠纷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途径: 首先是协商程序。这是最常见且双方较容易接受的方式。劳动者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就好比两个人有了矛盾,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把问题解决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是申请调解。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那么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对于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调解就像是找个中立的人来帮忙说和,看看能不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然后是仲裁程序。要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把纠纷交给专业的仲裁机构来处理。而且需要注意,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要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最后是诉讼程序。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要先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起诉。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判决下来,双方都得按照判决执行。《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行为,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这些问题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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