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是如何解读低龄未成年犯罪可追究刑责的?
我家孩子还不到18岁,听说现在低龄未成年犯罪也可能被追究刑责了,心里有点担心。想了解下检方对于这一块是怎么解读的,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低龄未成年犯罪会被追究责任,能给我讲讲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展开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可追究刑责是近年来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调整。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应对一些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行为,但由于年龄原因无法受到刑事制裁的情况,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 在过去,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相对较高,一些低龄未成年人即使实施了严重犯罪,也可能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对刑法进行了修订,降低了部分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不再一律免除刑事处罚,而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在解读这一规定时,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会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追诉;二是注重教育和挽救,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教育改造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教育和矫正;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总之,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可追究刑责的规定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完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检方在适用这一规定时,也会严格依法进行,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