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如何核实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立功表现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检察院对于立功的核实十分严谨。 首先,检察院会对立功线索进行初步审查。他们会查看线索的来源是否合法、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如果立功线索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那么就不能作为立功的依据。例如,犯罪嫌疑人通过威胁、引诱他人提供的线索,就不能被认定为有效立功线索。 其次,检察院会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对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检察院会联系相关的侦查机关,了解被揭发的犯罪是否已经被立案侦查、是否查证属实。如果是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检察院会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根据该线索侦破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线索的指向性、与案件侦破的关联性等。比如,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某起盗窃案嫌疑人的藏匿地点,检察院会要求侦查机关说明是否根据这个地点抓获了嫌疑人,以及该地点与盗窃案之间的直接联系。 再者,检察院还会审查立功行为与犯罪嫌疑人自身犯罪行为的关联性。立功行为应当是独立于其自身犯罪行为之外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过程中顺带提及了一些情况,不能简单地认定为立功。例如,犯罪嫌疑人在交代自己抢劫罪行时,提到了抢劫现场附近发生的另一起盗窃案,但这只是其在陈述自身犯罪场景时的顺带提及,并没有主动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来协助侦破盗窃案,就不能认定为立功。 最后,检察院会综合各方面的调查情况,作出是否认定立功的决定。如果立功情况属实,在量刑时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