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故意伤害他人会怎么判?
我家孩子是小学生,在学校和同学起了冲突,不小心伤害到了对方。我很担心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也不知道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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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刑事责任的判定和年龄是紧密相关的。对于小学生故意伤害他人如何判决这个问题,我们要先明确不同年龄段在法律上的责任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小学生的年龄大多是不满十二周岁的。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即使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通常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认知和心理发展还不成熟,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 不过,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小学生故意伤害他人,其监护人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所以,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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