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后,老板具体应该怎么赔偿呢?
我朋友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现在还在医院治疗。他不知道老板该赔偿哪些费用,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另外,要是老板不肯赔偿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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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后老板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老板(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会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经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比如一级伤残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 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老板需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老板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依据相关法律,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即老板需要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以及自身应支付的费用,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例如,员工的医疗费用花了5万元,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每月8000元计算共6个月,那老板就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若老板不配合赔偿,员工可以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在这个过程中,员工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证明、和单位的沟通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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