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受伤怎么才能算工伤?


在法律上,“临时工”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认定工伤的相关情况。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就是你正常上班的时间段,“工作场所”是你开展工作的地方,“工作原因”就是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受伤。比如,你是工地的临时工,在搬砖时被掉落的砖块砸伤,就符合这个条件。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你在上班前整理工具,或者下班后打扫工作场地时受伤,也能认定为工伤。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你作为商场的临时工,在维持秩序时被顾客打伤,就属于这种情况。四是患职业病的。如果你因为工作环境等原因患上了法定的职业病,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你被单位派出去办事,在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就符合这一条。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上下班路上被车撞了,只要不是你的主要责任,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如果你属于临时工受伤,想要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