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量刑是怎么计算的?


盗窃罪的量刑计算涉及多方面因素,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盗窃罪。简单来说,盗窃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秘密窃取,就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 在我国,盗窃罪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如何判断盗窃数额是“较大”“巨大”还是“特别巨大”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除了盗窃数额,还有一些其他情节也会影响量刑。比如多次盗窃,这里的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入户盗窃,指的是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这些情形即使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也会构成盗窃罪。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一些行为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那么就会从重处罚。例如,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属于累犯。总之,盗窃罪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