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医疗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在一场民事纠纷中受了伤,涉及到医疗费的赔偿问题。我去医院看了病,做了各种检查,还拿了药,现在对方要跟我算赔偿的医疗费。我不太清楚这医疗费具体是怎么算出来的,想了解下相关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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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赔偿中,医疗费的计算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受害者能否得到合理的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赔偿医疗费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医疗费。简单来说,医疗费就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为了恢复健康而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所花费的各项费用。这其中包括了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对于医疗费的计算,依据的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同时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这里的收款凭证必须是正规的,也就是要有医疗机构的盖章。而病历和诊断证明则能证明这些费用是因本次伤害所产生的必要治疗费用。 在计算时,如果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比如说,对方认为有些检查或者治疗是不必要的,那他们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此外,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是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的。不过,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如果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就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对医疗费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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