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增加诉求该怎么写?
我之前已经提交了离婚起诉书,现在发现还有一些诉求没写进去,比如财产分割的一些细节和孩子抚养费的具体要求等。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在起诉书中增加这些诉求,格式和内容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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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起诉书增加诉求的问题时,首先要明白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在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只要还没到法庭辩论结束,你就有权利增加新的诉求。 增加诉求时,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在书写申请时,标题可以写“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接下来,要在申请书的开头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让法院能够明确涉及的当事人。 然后,在申请书中阐述增加诉求的具体内容。比如,如果你要增加财产分割的诉求,要详细说明新增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你主张的分割方式。如果是关于子女抚养权或抚养费的新增诉求,要说明你的具体要求和理由,像要求提高抚养费的话,要说明提高的金额以及为什么需要提高。 在阐述理由部分,要清晰地说明为什么要增加这些诉求。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比如在起诉后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或者孩子的生活、学习费用发生了变化等。同时,要保证理由合理合法,有相关的事实依据。 最后,在申请书的结尾要写上此致某某法院,申请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将写好的申请书提交给受理该离婚案件的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你的增加诉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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