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首付但是未交房的情况下怎么加名字?


在付了首付但未交房的情况下想要加名字,这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下面为您详细讲解。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种情况本质上属于对购房合同主体的变更。购房合同在法律上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通常是书面形式,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要变更合同主体,一般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接下来,我们分不同情况来看具体的操作方法。如果还没有办理网签和备案手续,相对来说操作会简单一些。您可以直接和开发商协商,向开发商提出变更购房合同主体、添加名字的申请。因为此时合同尚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开发商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只要开发商同意,就可以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把需要添加的名字加上去。 然而,如果已经办理了网签和备案手续,操作就会复杂一些。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撤销网签和备案。这一过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要经过房管局的审核。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比如添加共有人等。在撤销网签和备案后,再和开发商重新协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将需要添加的名字加进去,之后再重新办理网签和备案手续。 另外,如果您的房子办理了贷款,加名字还需要经过贷款银行的同意。因为贷款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银行对抵押物(也就是这套房子)有相应的权益。银行需要对新添加名字的人进行资质审核,比如查看其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只有银行审核通过并同意变更抵押人,才能进行后续的加名操作。 总之,付了首付但未交房时加名字,要根据是否办理网签备案以及是否有贷款等不同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流程来操作。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与开发商、房管局和贷款银行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