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房产应该怎么约定?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大部分是我出的。我想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归属和后续处理方式,可不知道该怎么写才符合法律规定,也能保障自己权益,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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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进行约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房产的约定,在法律上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在约定房产时,需要清晰地写明房产的具体信息。这包括房产的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确保指向的是唯一的一套房产;房产证号,这是房产的重要标识;以及房产的购买时间等。因为这些信息能准确界定房产的范围和性质。 关于房产的归属约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通常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方式和金额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补偿款,或者分阶段支付。同时,要明确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支付方式,如通过银行转账,并注明具体的银行账号。 如果房产还有未还清的贷款,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贷款的偿还责任。可以约定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其他偿还方式。另外,为了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到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总之,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时,要详细、明确、合法,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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