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在司考真题里该怎么解答?


在司法考试真题中遇到关于合议庭的题目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合议庭是什么。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它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目的是通过集体审理案件,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客观的处理。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这就明确了不同类型案件合议庭的组成方式。 在解答司考真题时,首先要判断题目中案件的类型,是一审案件、二审案件还是再审案件等。如果是一审案件,就要考虑是否符合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条件。例如,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如果案情较为复杂,可能就需要组成合议庭,并且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与。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对于二审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这是因为二审是对一审裁判的审查和监督,需要更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所以排除了人民陪审员。在答题时,要准确依据这一规定进行判断和分析。 另外,合议庭的评议规则也是常考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指出,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在真题中,如果涉及到合议庭评议结果的判断,就要依据这个规则来分析。比如题目中给出合议庭成员的不同意见和最终结果,要判断是否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同时,还需要注意合议庭的组成人数。不同级别的法院、不同类型的案件,合议庭的人数要求是不一样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在答题时,要根据案件对应的法院级别和类型,准确判断合议庭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解答涉及合议庭的司考真题,关键在于准确掌握合议庭的组成方式、评议规则、人数要求等法律规定,并结合题目中给出的案件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