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不满意该如何上诉?


如果对判决不满意,上诉的方式和流程需要根据不同的诉讼类型来确定。 在民事诉讼中:首先要注意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状要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内容。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在刑事诉讼里: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算起。这里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判决和裁定都能上诉。比如民事诉讼中,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相关概念: 上诉: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 上诉状: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判,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书。 一审终审: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