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如何申请破产?


当公司经营不下去,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申请破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公司申请破产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公司申请破产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接下来,是申请破产的流程。第一步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二步,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 第三步,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组织,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 第四步,进行破产清算。管理人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总之,公司申请破产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众多的法律规定和操作细节。在申请破产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