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同时,第十一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另外,在一些特定案件中,如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其次,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一般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出具;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
然后,选择合适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一般来说,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最后,等待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核。法律援助机构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会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如果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会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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