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在犯罪行为正在进行中如何适用?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犯罪行为正在进行时,适用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一些一般的违法行为,比如殴打他人、非法侵入住宅等。比如,张三无故对李四进行殴打,李四面对的这种殴打行为就是不法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只有针对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其次,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意味着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不法侵害还未开始,就提前采取所谓的“防卫”行为,属于事前防卫;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再进行攻击,属于事后防卫,这两种情况都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王五看到赵六拿着刀在远处,就冲上去将赵六打伤,而此时赵六并没有对王五实施侵害行为,这就是事前防卫。又比如,孙七已经被李八制服,李八还继续对孙七进行伤害,这就是事后防卫。 再者,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所以只能对实施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进行攻击。比如,甲对乙实施侵害,乙不能为了躲避侵害而将丙拉过来挡在自己身前,让丙受到伤害。 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不能防卫过当。必要限度是指足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例如,有人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用刀将对方砍成重伤,这就很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在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侵害行为的性质、强度、手段,防卫行为的方式、强度、造成的后果等。如果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实施防卫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