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离婚时怎样请求男方给予补偿?


在请求离婚时,如果想让男方给予补偿,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和相应法律依据及做法: 首先,如果是因为男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作为无过错方的您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比如男方长期对您实施家庭暴力,导致您身体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等物质损失,同时给您带来精神痛苦,这种情况下您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相应赔偿。 其次,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您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您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您为了照顾孩子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全力投入家庭,对家庭付出远超男方,就符合这种情况。 关于请求补偿的步骤: 第一步是明确法律依据,您要清楚上述这些法律规定,明白自己符合哪种可以获得补偿的情形。 第二步是准备举证资料,比如证明男方过错的证据(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或者证明自己对家庭贡献多的证据(如照顾老人孩子的记录、为家庭支出的凭证等)。 第三步可以尝试与男方协商求偿,争取达成补偿协议,如果能谈拢,最好签署书面协议。 要是协商不行,第四步可以申请法院调解或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调解。 若调解还是无效,第五步就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同时提出补偿请求。 最后,补偿金额由法庭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婚姻期间贡献及离婚责任等因素综合裁定。 相关概念: 无过错方:指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一方。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赔偿,是对无过错方因对方过错行为遭受损失的一种弥补。 家务劳动补偿:是对在婚姻中为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一方的经济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