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创作怎样做才不构成侵权行为?
我平时喜欢做一些二次创作,把一些影视片段剪辑成新的视频之类的。但最近听说二次创作可能会侵权,心里很担心。我就想知道,在二次创作的时候,怎么做才能不构成侵权呢?具体有哪些规则要遵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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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创作指的是在原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再加工、再创造,形成新的作品。要让二次创作不构成侵权,关键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和获得原作者许可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 如果是出于商业目的的二次创作,一般需要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因为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多项权利,未经许可用于商业用途很可能构成侵权。比如将二次创作作品用于广告宣传、销售获利等。 在创作过程中,二次创作的程度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只是简单的拼接、剪辑原作品,没有加入足够的新的创作元素,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而当二次创作形成了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并且与原作品有明显区别时,就更有可能不构成侵权。比如对原有的绘画作品进行重新演绎,赋予新的主题和风格。 在二次创作时,还需要避免对原作品的歪曲、篡改。如果二次创作损害了原作品的声誉和形象,也可能构成侵权。比如恶意恶搞原作品,使其表达的意思与原作者的意图严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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