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做到汇算清缴个税不全部退回呢?
我在做个税汇算清缴时,发现能退回一笔钱,但我不想全部退回。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则,想问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个税不全部退回,是调整扣除项目,还是有其他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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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如何让汇算清缴个税不全部退回,我们得先明白个税汇算清缴的原理。个税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去相关扣除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若你不想让个税全部退回,有以下几种可行的方法。一是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金额。比如,你有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之前未足额填报或未填报的,你可以补充填报。以子女教育为例,按照规定,每个子女每月有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若你之前未填报该扣除项目,现在补充填报,就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减少退税金额。 二是修改专项扣除信息。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如果你在申报时发现扣除金额有误,多扣除了一些,那么可以修改正确的扣除金额,这样应纳税所得额就会相应增加,退税金额也就会减少。 三是确认其他收入是否全部申报。若你有除了工资薪金之外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之前未申报的,现在进行补充申报,会使综合所得收入额增加,进而减少退税金额甚至可能需要补税。不过,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所有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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