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办开工许可证如何免除处罚?

我家在建房子,结果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没有办理开工许可证。现在面临着可能被处罚的情况,我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免除这个处罚,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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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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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领域,开工许可证是一个重要的凭证。简单来说,开工许可证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允许建筑工程开始动工建设的一个‘通行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如果没有办理开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可能免除处罚的。 第一种情况是及时整改。如果建设单位在被发现没有办理开工许可证后,能够立刻停止施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相关的手续,申请到开工许可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建设单位是初次违法,没有办开工许可证的情况危害后果轻微,并且及时办理好了许可证,那么就有可能不被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如果是因为一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开工许可证,比如发生了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突然调整等。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并非主观故意不办理许可证,并且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可能免除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是符合地方政府的特殊政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发展、支持特定项目建设等原因,会出台一些特殊的政策,对于某些符合条件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或者特定情况下,即使没有及时办理开工许可证,也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建设单位需要关注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如果建设单位想要免除处罚,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发证机关沟通,说明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发证机关的要求进行整改,尽快办理好开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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