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判给女方?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房子,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房子怎么才能判给我?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供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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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婚后离婚时房子判给女方的情况有多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女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自然会判给女方,因为这是女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归属的变化。 其次,若房屋是婚后由女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女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这种情况下,可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判给女方。 再者,若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但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女方所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房子也会判给女方。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中,男方存在重大过错,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女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多分财产。若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认为将房子判给女方更有利于保障女方权益和公平原则,也可能会将房子判给女方。不过这种情况下需要女方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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