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存的债务承担应如何承担债务?
我之前为朋友的债务做了并存的债务承担,但现在朋友还不上钱了,债权人找我还钱。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并存的债务承担情况下,我要怎么承担债务,是和朋友一起按比例分担,还是我要承担全部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了解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并存的债务承担,简单来说,就是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加入到债务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务承担责任。这就好比原本一个人要挑一担水,现在多了一个人来和他一起挑,两人共同承担挑水的任务。 在法律层面,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并存的债务承担作出专门的、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和民法理论中是被认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并存的债务承担有以下几种情况来确定如何承担债务。首先,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有约定承担债务的份额,并且这个约定得到了债权人的同意,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的份额来承担债务。比如,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各自承担50%的债务,债权人也认可了,那么在还款时就各自还一半。 其次,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没有约定承担债务的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债权人就可以要求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就是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第三人偿还全部债务。当其中一方偿还了全部债务后,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根据他们之间的内部关系,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在实际生活中,并存的债务承担对于债权人来说是增加了一份保障,因为多了一个人来还钱。但对于承担债务的第三人来说,一定要谨慎。在决定加入债务承担之前,要充分了解债务的情况,最好和债务人明确约定好各自承担的份额,并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第三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承担了债务后,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