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如何买房才属于一方的财产?
我和爱人现在还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打算买套房子,但我希望这套房子只属于我个人的财产。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实现这一点,想问问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途径可以让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归我一方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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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间,若想让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财产,可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来实现。 首先是使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房。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能清晰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表明资金是从婚前就已存在的账户转出用于购房,那么该房屋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婚姻期间购买的某套房屋归一方所有。 再者是接受赠与且明确只归一方。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房屋,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若有赠与协议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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