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零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该如何计算?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两个月,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说会给我经济赔偿金。我不太清楚这个一年零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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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赔偿费用。它和经济补偿不同,经济补偿是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计算经济赔偿金,首先要明确计算的基础是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工作年限一年零两个月的情况,按照上述规定,一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两个月超过了六个月,应按一年计算,所以总共应按两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 而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所以,一年零两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也就是四个月工资。这里需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计算月工资时,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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