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用财力该怎么计算?

我在处理一些财务相关事务时,涉及到可用财力的计算问题。不太清楚在法律规定或者通用的规则下,可用财力是按照什么方式来计算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了解具体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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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用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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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财力是一个在财政领域常用的概念,通俗来讲,它指的是一个主体(比如政府、企业或者个人)在一定时期内,能够自由支配用于各种事务的资金数额。 对于政府而言,可用财力的计算通常涉及到多个方面。一般来说,政府可用财力主要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等构成,同时要扣除一些专项用途的资金以及按规定需要上解的支出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各级政府编制预算要综合考虑各项收入和支出因素。例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等,这是政府可用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则是为了平衡地区间的财力差异,确保各地都能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而专项用途资金,比如特定的扶贫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等,是有专门用途的,不能随意用于其他方面,所以要从总的资金中扣除。 对于企业来说,可用财力通常是企业的净利润加上折旧、摊销等非现金支出,再减去维持企业正常运营必要的资本性支出和偿债支出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的核算方法,企业在计算可用财力时,要依据这些准则准确核算各项收支。净利润是企业经营成果的体现,折旧和摊销虽然不涉及现金流出,但实际上是对资产损耗的一种补偿,所以在计算可用财力时要加回来。而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的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新设备、建设新厂房等,以及偿还债务的支出,都是企业必须要进行的支出,需要从可支配资金中扣除。 对于个人而言,可用财力就是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减去必要的生活支出和债务偿还等支出。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各种收入来源。依据相关的税收法规,个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扣除这些税费后才是实际可支配的收入。而必要的生活支出,如衣食住行等费用,以及偿还房贷、车贷等债务的支出,都要从可支配收入中扣除,剩下的才是个人真正可以自由支配用于其他方面,如储蓄、投资、娱乐等的可用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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