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钱利息应该怎么算?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当时没太在意利息怎么算。现在对方还钱,利息这块我俩有点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借钱利息到底该怎么计算呢?有没有什么标准和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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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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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借钱利息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并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借贷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息,不过这个约定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超过了这个标准,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式会有所不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视为没有利息。比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借条上没写有利息,那么在法律上就认为这笔借款是无息的。而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再者,关于利息的计算方式,常见的有单利和复利。单利是指只按照本金计算利息,公式为:利息 = 本金 × 利率 × 借款期限。而复利俗称“利滚利”,是指将每一期的利息加入本金后再计算下一期的利息。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在计算利息时,借款期限的计算也很重要。借款期限的起算点一般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交付借款的时间来确定。还款时间同样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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