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买了一份保险,现在想解除合同,听说能拿到现金价值,但不知道这个现金价值是怎么算的。我不太懂保险里的这些计算方式,担心会算错或者被保险公司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计算方法或者公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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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简单来说,就是你在解除保险合同的时候,保险公司退还给你的那部分钱。 关于现金价值的计算,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中会明确载明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或者提供相应的现金价值表。常见的计算方法大致如下:现金价值 = 已缴纳保费 - 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分摊 - 保险公司支付给销售人员的佣金 - 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 + 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表明了保险公司有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现金价值的法定义务。 如果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计算方式,或者你对保险公司计算出的现金价值有疑问,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计算明细和依据。若与保险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你还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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