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家里有老人和小孩需要我扶养,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想知道在交通事故赔偿里,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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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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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一项重要的赔偿项目。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计算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被扶养人。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比如未成年的子女、年迈且没有收入的父母等都可能属于被扶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而被扶养人生活费就包含在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范围内。 接下来,说说具体的计算方法。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例如,孩子今年10岁,那么就计算8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老人65岁,那么就计算15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老人76岁,就计算5年。 如果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比如,被扶养人是受害人的父亲,除了受害人之外,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共同扶养父亲,那么受害人只承担自己应当负担的那部分费用。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也就是说,如果有多个被扶养人,所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加起来,一年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举个例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30000元,受害人有两个被扶养人,一个是未成年子女,一个是年迈的父亲。子女每年的生活费需要20000元,父亲每年的生活费需要15000元,加起来是35000元,超过了30000元,那么实际赔偿时,一年的赔偿总额只能是30000元,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两个被扶养人之间分配。 总之,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准确计算。如果您在计算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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