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补偿金如何按照n+1的方式计算?

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提到了经济补偿金按n+1计算。但我不太清楚这个n和1分别具体指什么,在哪些情况下会适用n+1的计算方式,以及具体该怎么算。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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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经济补偿金的“n+1”计算方式涉及到两个重要部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n”指的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7个月,“n”就是4个月工资;如果工作了1年3个月,“n”就是1.5个月工资。 其次,“1”指的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期的一种补偿金。它并非正式的法律术语,在《劳动合同法》中的表述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关于“n+1”的适用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三种法定情形下,且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时,才需要按照“n+1”的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劳动者,则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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