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职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当企业破产时,职工的补偿金计算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它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企业破产职工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是对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失去工作的一种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接下来,我们看看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小李在一家即将破产的企业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的工资,即3.5×5000 = 17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企业破产时,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都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上述费用和补偿金。这保障了职工在企业破产时能够优先获得应有的补偿。 总之,企业破产职工补偿金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职工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