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中间开业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我开的企业是中间开业的,不是年初就开始运营。现在到了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计算。我想了解这种中间开业的情况,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正常年初开业的企业是不是一样,具体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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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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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企业中间开业时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企业员工来说,主要涉及的是工资、薪金所得等方面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中间开业,员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其实和正常情况的计算原则是一样的,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当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比如,企业6月开业,员工小李6月工资收入8000元,没有免税收入,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小李6月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8000 - 0 - 5000×1 - 1000 - 1000 = 1000元。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6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3% - 0 = 30元。如果到了7月,小李工资还是8000元,其他扣除情况不变,7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8000 + 8000) - 0 - 5000×2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2000元,7月应预扣预缴税额=2000×3% - 30 = 30元。 对于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中间开业的,在计算经营所得时,也是按照实际经营期间来计算。例如,企业7月开业,当年经营到12月结束,那么就计算7 - 12月这6个月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适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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