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赔偿金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罪赔偿金的计算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涉及多个方面 。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要是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简单说,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产生的新的治疗花费都要算进去。这依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于医疗费赔偿的规定 。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那就按照3倍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是考虑到不同收入情况的公平性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也就是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贴水平 。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情况下,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体现了对陪护人员付出的经济补偿 。 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不同年龄段赔偿期限不同,综合考虑了实际生活情况 。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保证患者因残疾所需正常生活器具的费用补偿 。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遵循当地丧葬费用的标准 。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保障了受扶养人的基本生活 。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这两项是对患者因医疗事故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花费的合理补偿 。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上伤害的一种经济慰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