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赔偿金额是多少?


医疗事故罪的赔偿金额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字,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赔偿项目包含多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要凭据支付,不过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要是结案后确实还需要继续治疗,就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就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时,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会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扶养到十六周岁;对年满十六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也要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 这些赔偿项目的依据来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最终的赔偿数额,通常会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证据等来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