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官司诉讼费如何计算?


在医疗官司中,诉讼费的计算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且和案件的性质以及涉及的金额相关。一般来说,医疗官司可能是财产案件,也可能是非财产案件,这两种情况的诉讼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如果是财产案件,也就是涉及具体赔偿金额的医疗官司,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涉案金额为30万元,那么诉讼费的计算就是:1万元以下部分为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为(10万 - 1万)× 2.5% = 2250元,10万至20万元部分为(20万 - 10万)× 2% = 2000元,20万至30万元部分为(30万 - 20万)× 1.5% = 1500元,总计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如果是非财产案件,比如仅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礼道歉等不涉及具体财产金额的诉求,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法院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此外,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出庭作证等,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但相对比较复杂,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