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工人工伤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我是一名矿井工人,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正在养伤。但我不知道工伤期间工资该怎么算,是和正常上班一样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我很担心工资问题会影响我的生活,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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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矿井工人工伤期间工资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标准。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在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单位要按照他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水平,每个月按时给他发放工资,不能减少。 其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例如,某矿井工人在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是8000元,那么在他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个月就应该给他发放8000元工资。直到停工留薪期结束,如果他评定了伤残等级,就按照伤残等级对应的待遇来处理工资等问题;如果停工留薪期满还需要继续治疗,那他还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方面的待遇。 所以,矿井工人在工伤期间不用担心工资会大幅减少,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保障他们的工资待遇。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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