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误工费如何计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没办法工作,收入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在这种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呢?是按照我平时的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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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赚的那部分钱。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的固定收入,通常是指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你每月工资是 5000 元,因事故休息了 2 个月,这 2 个月单位没发工资,那么误工费就是 5000×2 = 10000 元。 要是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假设你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收入 6 万元,平均每月收入就是 5000 元,若因事故休息 1 个月,误工费就是 5000 元。当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当地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是 4500 元,你休息了 3 个月,误工费就是 4500×3 = 13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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