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契税怎么算?
我家拆迁分了安置房,结果房子实际面积比之前协议的面积超出了一些。我就想问问,针对这超出部分的面积,契税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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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契税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契税这个概念。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对于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的契税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相关规定,有不同的情况。如果被拆迁人是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具体到超出面积的契税计算,一般是按照超出部分的房屋价值来确定计税依据。假设拆迁补偿款为A元,安置房原协议面积对应的价格为B元,超出面积对应的价格为C元。如果B + C ≤ A,那么超出面积部分通常免征契税;如果B + C > A,那么超出部分(即C部分)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的税率方面,根据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一般在1% - 3%之间。以当地规定为准。比如当地契税税率为2%,超出面积对应的价格为10万元,那么需要缴纳的契税就是10万 × 2% = 2000元。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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