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资产总额怎么计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营业收入的计算。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比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则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等收入。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为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算提供了规范依据。 接着是利润总额的计算。利润总额是“亏损总额”的对称,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它主要由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构成。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它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利润,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 - 投资损失) + 净敞口套期收益( - 净敞口套期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资产处置收益( - 资产处置损失)。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日常营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如捐赠利得、政府补助等;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如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所以,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利润总额的准确计算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 最后说一下资产总额的计算。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如货币资金、存货等;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如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总额的计算一般依据会计恒等式“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说,企业的资产总额等于企业的负债总额加上所有者权益总额。《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企业编制、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编制,这保证了资产总额计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