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犯罪盗窃既遂数额如何计算?

我和朋友一起参与了盗窃,现在案子涉及到盗窃既遂数额的认定。我们不太清楚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这个盗窃既遂数额是怎么算的,是按照每个人实际分得的金额,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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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既遂
  • #共同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共同犯罪盗窃既遂数额的计算方式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共同犯罪和盗窃既遂的基本概念。共同犯罪,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一起故意去实施犯罪行为。而盗窃既遂,指的是犯罪人完成了盗窃行为,并且控制了被盗财物,被害人也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 在我国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共同犯罪盗窃既遂数额的计算,有明确的标准和原则。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盗窃犯罪,各共犯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每个人的行为都与盗窃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在计算盗窃既遂数额时,一般是按照共同盗窃的总数额来认定,而不是根据每个犯罪人实际分得的赃物金额。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了价值10万元的财物,虽然事后甲分得4万元,乙分得3万元,丙分得3万元,但在法律认定上,他们三人的盗窃既遂数额都是10万元。这是因为他们在主观上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客观上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共同对盗窃结果负责。 不过,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考虑每个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如果有的犯罪人是主犯,也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指挥或者组织犯罪的人,可能会受到相对较重的处罚;而从犯,即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人,处罚会相对较轻。 另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某个犯罪人只对自己参与的那部分盗窃数额有故意和行为,对于其他共犯超出共同故意范围实施的盗窃行为和数额,该犯罪人不用承担责任。比如,甲和乙约定一起盗窃一家商店,甲只负责望风,乙进入店内盗窃。乙在盗窃过程中,发现了一个保险柜并将其撬开,盗得额外财物。如果甲事先并不知晓乙有盗窃保险柜的意图,那么甲只对他们最初共同计划盗窃的财物数额负责,而不对保险柜内的财物数额负责。 总之,共同犯罪盗窃既遂数额通常按共同盗窃的总数额计算,但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犯罪人的作用和具体情节。这既体现了法律对共同犯罪的整体打击,也遵循了罪责相适应的原则,确保处罚的公平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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