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增股本个税该如何计算?
我所在的公司进行了转增股本操作,我不太清楚这部分涉及的个税该怎么算。想了解一下计算的方法和依据,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明确具体的计算方式,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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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转增股本和个税的基本概念。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为股本,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增加股东的持股数量。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转增股本涉及个税计算方面,不同的转增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对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而对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等相关规定,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计算方式为:应纳税额 = 转增股本金额 × 20%。 例如,某公司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股东A获得转增股本金额为10万元,那么股东A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0万 × 20% = 2万元。 所以,在计算转增股本个税时,要先确定转增的来源是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还是未分配利润,再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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