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如何计算?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最近听说了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但是不太清楚它们是怎么计算的。这关系到公司的税务成本,所以想弄明白。我想知道计算这两种留抵税额的具体方法和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或者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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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留抵税额。留抵税额,简单来说,就是当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这部分没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就形成了留抵税额。接下来分别看看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的计算。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特定时间点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一是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二是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例如,某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留抵税额是10万元,2025年2月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是15万元,在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其增量留抵税额就是15 - 10 = 5万元。如果该企业已经获得了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那么2025年2月的增量留抵税额就是15万元。 存量留抵税额,按照上述公告规定,区分以下情形确定:一是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二是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举例来说,若企业2019年3月31日留抵税额为20万元,2025年2月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25万元,在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存量留抵税额就是20万元;若2025年2月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5万元,那么存量留抵税额就是15万元。当企业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之后就不存在存量留抵税额了。总之,准确计算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对于企业合理享受留抵退税政策、降低税务成本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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