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没法工作。我想知道在交通事故赔偿里,误工费这一块是怎么算的。我平时工资是底薪加提成,这种情况该怎么确定误工损失呢?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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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 要确定误工费,首先得明确误工时间。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并且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例如,张三在交通事故后受伤住院,医院证明其需要休息3个月,这3个月就是误工时间;若他因伤致残,从受伤到定残日是5个月,那误工时间就是5个月。 其次是收入状况的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李四每月固定工资5000元,因交通事故误工2个月,其误工费就是5000×2 = 10000元。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做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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