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扣除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会有一些扣除项目,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我们需要缴纳的税额。这里所说的“两项扣除”,通常指的是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是在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新增的内容,目的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目前,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扣除。 计算两项扣除后的个人所得税,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它等于综合所得收入额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第二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设计的,也就是说,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适用不同的税率。 第三步,计算个人所得税。使用公式: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小李每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扣除1000元,同时还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可扣除1000元。那么他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 - 5000(每月减除费用) - 1000(三险一金) - 1000(子女教育扣除) - 1000(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2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 × 3% - 0 = 6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并且要留存相关的证明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同时,不同的扣除项目有不同的申报条件和时间要求,纳税人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