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离职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公司上班,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旷工离职了。现在不知道工资该怎么算,是按正常出勤算,还是会有扣除,扣除的标准是什么呢?我很担心自己的工资会被不合理扣除,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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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离职指的是员工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并最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对于旷工离职工资的计算,关键在于明确单位是否有权扣除工资以及扣除的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然而,员工旷工的行为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了一定损失,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旷工离职的情况下,单位首先应根据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确定员工旷工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可以量化,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相应工资,但不能超过上述法律规定的限度。例如,员工当月工资为5000元,单位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5000×20%)。如果扣除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扣除后工资只剩1500元,那么单位应按照2000元支付工资。 另外,单位在扣除工资时,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员工旷工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且扣除工资的行为应遵循法定程序,及时告知员工扣除的原因和金额。如果员工对单位扣除工资的行为有异议,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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