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处于工伤期间。但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和我正常上班时差距很大,我不太清楚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到底该怎么算。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工伤期间工资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的呢?
展开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计算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重要的概念——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工资待遇有着特殊的保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就是职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收入情况,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比如你在受伤前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还有一些绩效奖金平均每月1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该按照每月6000元的标准给你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不过,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一旦评定了伤残等级,工资待遇就要按照伤残待遇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了。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