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人事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我刚换工作,新单位暂时不接收档案,原单位把档案给我了。我想知道这档案能不能自己先拿着保管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呀?有点担心后续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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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事档案通常是不可以自己保管的。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从法律规定和管理要求来看,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这是因为档案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的要求。自己保管档案,很容易出现档案材料被篡改、丢失等情况,会破坏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可能会导致档案变成“死档”。当需要使用档案时,比如办理退休、职称评定、政审等事项,相关部门是不认可个人保管的档案的,会影响到个人权益的实现。 当遇到档案需要处理的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将档案存放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等。这样才能保证档案的正常流转和使用,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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