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个人所得税抵扣该怎么填?
我刚离婚,听说离婚后个人所得税抵扣的填写和没离婚时不太一 样。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填,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这些抵扣项目,不知道是按原来的填,还是有新的规则。希望了解下正确的填写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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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它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对于离婚人士在填写个人所得税抵扣时,不同的扣除项目有不同的填写规则。
子女教育方面,如果离婚夫妻育有子女,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扣除方式。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就意味着,离婚后双方需要明确好谁来扣除或者各自扣除的比例,并在填报时准确填写子女信息以及扣除比例。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若该住房是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且都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条件,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离婚后,如果该住房贷款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那么承担还款的一方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在填报时要准确填写住房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等信息。
赡养老人扣除不受离婚影响,只要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填报时要如实填写被赡养人信息。
在填写时,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打开APP后,选择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要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果在填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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