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红字发票录入重复了该如何撤销?

我在进行红字发票录入时,不小心录重复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能撤销重复录入的内容,担心会影响后续的税务申报和财务核算,想了解下具体的撤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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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字发票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红字发票是企业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时,开具的用于冲减原蓝字发票金额的发票。当红字发票录入重复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撤销操作。 如果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进行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录入重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信息表填开错误且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填开;如果信息表填开错误且已上传成功,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此时纳税人需携带已开具的纸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若已根据重复录入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了红字发票,那就需要按照正常的发票冲红流程,再开具一份正确的红字发票来冲减错误开具的部分。同时,要做好相关的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总之,红字发票录入重复的撤销操作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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