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自然人股东身份?


取消自然人股东身份,通常有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回购股权、法院判决等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股权转让。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卖给别人。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转给公司其他股东,这种相对简单,只要双方谈好价格等条件,签好转让协议就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另一种是转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这就稍微复杂点,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还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他们不行使这个权利,您才能把股权转给外人。 其次是公司减资。就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相应地减少您的股份。公司减资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要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要通知债权人,还要在报纸上公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再者是公司回购股权。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可以回购您的股权。比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是法院判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进行清算,您的股东身份也就随之取消了。这依据的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