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担心公司不续签,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怎么给我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赔?赔偿的钱是公司出还是有其他渠道?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规定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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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终止合同的赔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员工,按规定用人单位要保留劳动关系,不过如果合同期满等情况导致终止,员工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为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为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为本人工资×21个月 ;并且可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90% ,二级是本人工资×85% ,三级是本人工资×80% ,四级是本人工资×75%。要是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其次,五级、六级伤残的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为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上,五级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70% ,六级是本人工资×60%。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有规定。 然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员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为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为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为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劳动能力受到影响导致收入减少给予的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于工伤职工后续治疗等医疗方面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帮助工伤职工在就业方面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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